導讀:在中國傳統(tǒng)儒、道文化的影響下,與“天人合一”這種時空意識相一致的,是中國人所獨具的“淡于宗教”而“濃于倫理”的文化傳統(tǒng)。作為一種文化力量與精神元素,其深刻形塑了中國建筑文化的品格。
自古以來,中國人對宗教似乎有一種天生的“淡泊”,其文化頭腦中真正占支配地位的“神”,起初大都是自然神,而非宗教啟示之神。梁漱溟言:“社會秩序之建立,在世界各方一般地說無不從宗教崇拜上開端,中國似乎亦難有例外。但中國人卻是世界上唯一淡于宗教,遠于宗教,可稱非宗教的民族”。作為中國本土宗教的道教,貫尊老子為教主,而老子首先是先秦道家哲學的創(chuàng)始人,道教在中國建筑文化中的地位與影響,遠不及作為哲學流派的老莊道學。印度佛教曾于兩漢之際傳入東土,對中國建筑文化的影響可謂深巨而有力,然而這種舶來的宗教文化,終在隋唐被中國傳統(tǒng)儒、道文化所融會并徹底本土化。
中國文化的這種巨大消解力量,延展到土木營構(gòu)上,便是作為政治、倫理文化之象征的宮殿建筑的自古輝煌與持久延續(xù)。秦之阿房宮、漢之未央宮、唐之太極宮、大明宮以及明清之紫禁城等,恢宏程度均遠甚于同期宗教寺塔。在空間意識、建筑觀念、平面布局與立面造型等方面,后者深受前者顯在或潛在影響,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后者是前者某些文化因素的輻射和余緒。譬如,我們可以從佛教建筑的“伽藍七堂制”中,看到中國傳統(tǒng)宮殿建筑群平面布局的某些遺影,佛教“大雄寶殿”這種建筑形制,更是直接由宮殿形制中脫胎而來。
如果說以古希臘、希伯來為主要文化傳統(tǒng)的光輝的西方建筑史是由神廟與教堂構(gòu)成的話,那么,古代中華的巍巍宮殿、陵寢、壇廟等,則以其無可替代的倫理性主旋律磅礴于中國建筑史。大批中國化的寺塔與石窟,從技術(shù)到藝術(shù),總體上都不能擺脫中國傳統(tǒng)倫理“文脈”的浸潤與“關懷”。
然而,民族文化的天平總是趨向于達到平衡,這種“淡于宗教”所留下的精神空白需要得到填補。由于人與生俱來的宗教性,中國文化自古就陷入既“淡于宗教”又在精神上呼喚“終極關懷”的這一兩難之境,于是在長期的歷史文化激蕩中,“淡于宗教”而留下的精神之域便由充分展開的倫理逐漸填補。淡于宗教者,必濃于倫理,用倫理代宗教,正是整個中國文化的基本品格之一。這一點表現(xiàn)在中國建筑文化上,便是中國的城市、宮殿、陵墓、民居、寺觀、坊表、園林以及匾額、臺基、裝飾等,無一不在或強、或弱、或明、或隱地體現(xiàn)著一定的倫理文化主題。就連在思想比較自由、審美情趣比較濃郁的園林營造中,也往往滲透出倫理文化因素。
由于倫理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宗教,充當了“準宗教”角色,成為了人生的“終極關懷”,在某種意義上可說,中國傳統(tǒng)建筑是一部于東方大地上鋪陳開來的倫理性“宏篇巨制”,體現(xiàn)著倫理的宗教化與審美化。儒學最重人倫教化,《漢書·藝文志》有云:“儒家者流,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在儒家看來,建筑除了實用,也是“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的一個手段。在中國古代的城市、宮殿、陵墓的建筑空間與造型中,幾乎到處可見強烈的政治、倫理色彩。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稱:“都邑者,政治與文化之標征也”,所言深以為是。梁思成在《中國建筑史》中亦指出:“中國建筑文化具有不求原物長存的文化觀念,是中國人忽視建筑古跡的保護而熱衷于建筑物天推人毀之后重建的緣故”。這種不求原物長存、忽視古跡保護、熱衷于重建的做法,一方面當然是由于土木建筑相對難以長存、不得不重建,而在文化觀念上,則是中國人“淡于宗教”之使然。中國人普遍地缺乏宗教文化信念,于是難以把建筑古跡、原物看得如宗教般神圣,人們總是熱衷于重建,對相應古跡、遺址的消失似乎也并不感到十分痛惜。每一次的重建,自然不是對某種宗教的皈依,而是對一定人文歷史的緬想、對重建建筑物之形象所傳達的倫理傳統(tǒng)的重新認同。
“淡于宗教”而“濃于倫理”,決定了中國哲學與文化的基本形態(tài)是世俗的、現(xiàn)世的,缺乏一種超脫而上的“提拉之力”。既然人生歡愉就在現(xiàn)世大地之上,則不必使建筑物高聳入云,用高度與超越性存在對話,因此中國建筑大多顯得比較平緩。由于文化之“心”疏離宗教、親于倫理,就使得中國人難以執(zhí)著地建造像歐洲中世紀教堂那樣的巨構(gòu),反熱衷于使建筑群體向地面四圍有序鋪開。這種橫向發(fā)展表現(xiàn)出來的空間布局的有序性,使中國傳統(tǒng)建筑具有了一種嚴肅而寧和的人間倫理意象。